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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2025年采购第三方售电公司提供用电市场交易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日期:2025-04-09 来源:广东广电网络官方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诚E招:

https://www.chengezhao.com/cms/post/1/4/1483297/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changeBulletin/2025-04-09/15790347.html


  (招标编号:03-05-04A-2025-D-E05840)

  一、内容: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03日提交的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2025年采购第三方售电公司提供用电市场交易服务项目(采购编号:DG202503S001,招标代理编号:03-05-04A-2025-D-E05840)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误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1 《招标文件》附件3:评分体系与标准 - 商务部分评分表 – 2 同类项目业绩

  原文:

  规模:注:①同类项目业绩以单个合同(含框架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单个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及一张该合同或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等。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未约定具体售电量的,则以该框架合同下已完成的订单累加用电量作为依据,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已完成的经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因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更正为:

  规模:注:①同类项目业绩以单个合同(含框架合同)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单个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以及一张该合同或订单对应的电费单等。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未约定具体售电量的,则以该框架合同下已完成的订单累加用电量作为依据,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已完成的经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的订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因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以上更正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内容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南路广播电视综合大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769-31000820

  电子邮件:3166325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163号新基地互联网产业园A座6楼601

  联 系 人: 雷启华、李晓军、刘慧、程湘、陈欲科

  电 话: 19287665211

  电子邮件: gcdgzb@yeah.net